一、賽前準備:
1、參賽者應主動瞭解卡牌相關的最新資訊與所參加賽事的相關資訊,包含賽制與禁卡等。
2、參賽者須攜帶個人證件,如身分證、健保卡等,以便進行身分辨別,未成年者另須填寫家長同意書。
3、賽前須依規定填寫卡表,並在報到時一併繳交。
請注意應在報到時間內報到,遲到者視同放棄比賽。
4、牌組的牌套僅能使用不透明的素色牌套或官方牌套;小旅人僅能使用官方釋出的非二創雙面小旅人,
且小旅人使用的牌套不得與牌組的牌套相同。
二、賽事中注意事項:
1、賽事過程中請抱持理性的態度進行遊戲,發生爭議時可在原地請求現場裁判協助。
對判決有異議時,可提出上訴要求。
2、每局賽事由5分鐘組牌與每人15分鐘遊戲時間組成,以棋鐘計時器APP作為計時依據。
參賽者個人時間用盡時,其往後每回合將僅剩餘1分鐘時間進行操作,1分鐘後裁判有權終止超時參賽者的動作,
並以召喚小旅人作為其未完成召喚階段與戰術階段的動作,強制執行的效果則根據戰線順序完成效果處理。
3、進行動作後須確認對手是否需要回應,確認後才能進行後續動作。
4、錯過時機點或想要變更的動作,須經對手同意才能補做及回溯。
5、打出的卡牌如能執行,則必須執行;不能執行則將該卡回手牌。
6、每局賽事結束時,雙方玩家皆不得碰觸賽事中的卡牌,包含牌庫、墓地、森林、獎勵、場上以及被除外的卡牌等等,
並舉手示意裁判前來登記賽事結果與確認牌組內容。
7、每局賽事結束後,請移動至比賽區域外等待下局賽事開始,並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賽事或是與進行賽事中的選手接觸。
三、將被處以警告之行為:
※同類型行為賽事內累積2次,則該局判敗;不同類型行為賽事內累積3次,則該局判敗。
1、未依遊戲規則進行遊戲。
2、未經對手同意逕自回溯動作。
3、未確認對手是否需要回應而逕自進行後續動作。
4、使用代牌或不符合規定之小旅人與其他配件。
5、其他上述未提及而裁判裁定須處以警告之行為。
四、將處以該局判敗之行為:
1、未以賽前規定填寫之卡表進行組牌,或是使用不符合規則之牌組。
2、其他上述未提及而裁判裁定行為嚴重須處以該局判敗之行為。
五、經裁判裁定可處以該局判敗之行為:
1、影響其他選手進行比賽。
2、妨礙或阻止對手確認其手牌張數、墓地、除外區以及獎勵總數等公開資訊。
3、以言語傷害對手。
4、比賽結束時,未等待裁判到場登記結果與確認牌組內容,而因其接觸該局比賽中使用的卡牌而使結果具爭議。
5、以非理性的語言對裁判之判決進行批判。
6、其他上述未提及而裁判裁定須處以該局判敗之行為。
六、將處以退賽或禁賽之行為:
1、經裁判裁定確定作弊之行為。
2、經裁判裁定確定傷害他人之行為。
3、其他上述未提及而裁判裁定須處以退賽或禁賽之行為。
※禁賽時長由裁判裁定,最低至少一年。
七、其他注意事項:
1、比賽區域除飲水外不得進行其他飲食行為,以免造成環境混亂與影響賽事。
2、比賽區域拾獲遺失物時,請交予現場工作人員。